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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国人道德倒退50年的案件,南京彭宇案
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36元。判决结果引起极大争议。甚至有人认为这一判决是中国社会道德倒退了50年。
而中国第一件扶老太太的案件,虽然有很多目击者都证实是老人自己摔倒的,但是扶她起来的那个年轻人,还是被法院判决赔偿4万元。而当时还有一句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你不误伤她,就不会送她上医院。被碰瓷之后,赔钱是肯定的,伴随的还有别人的误会和谴责。到时候就真的是有苦说不出了。
纳闷、茫然。仔细想过后认为:自古以来就是什么人都有,而关键是“上头”如何对待如何处理的问题。既然什么人都有,就可能什么事都出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执法部门的这种判决。政府应该主张什么提倡什么,通过这些事应该反映出来。
年,湘潭市雨湖区的鱼贩子王培军,扶起并非自己撞倒的老人,并为她支付了医药费,但之后发生的纠纷让他无力应对。老人的子女先后几次上门索赔,最后一次索赔20万。王培军痛哭后服毒自尽。老人跌倒,你担心被讹诈。有网民说南京彭宇案那个冷漠的法官一个错误的审判,让中国道德倒退50年。
南京彭宇案相关人员最后的结局
1、二审期间,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和解,但媒体的片面报道使得案情复杂化。此案的负面效应源于警方关键证据的丢失、判决推理的不当以及媒体的误导。教训包括提升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重视舆论引导,保障公众知情权,并通过表彰道德楷模弘扬社会正气。南京官方反思此案,强调及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期望社会能以包容和谐的态度处理矛盾纠纷,以促进道德环境的改善。
2、“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一言论出自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 后续工作调整:该案件引发广泛争议后,王浩被调离了审判岗位,从鼓楼区法院调至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司法所工作。这一调整反映出相关方面对该案件处理结果引发不良影响的重视与应对。
3、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相撞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是公共场所,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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